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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来源:    日期:2020-03-20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选址于建水县面甸镇红田村委会啊永甸小组摸街陡坡,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存栏规模2500头(其中能繁母猪250头),年出栏育肥商品猪5800头以上,新建猪舍5栋。

项目总占地面积26.6亩,建设面积17.664亩。新建猪舍6562平方米,饲料存储用房200平方米、储液池5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50立方米、消毒间30平方米。生活用房500平方米,配套相关仪器设配1111台(套)、配套水、电、路、绿化带等设施。

本项目采用自繁自养方式,通过引进种猪、配种、保育、育肥,出售育肥猪。采用“漏缝板”养殖方式,干清粪工艺清粪方式。大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经过格栅+沉砂集水池+固液分离+水解酸化+UASB 厌氧反应器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工艺进行处理,沼液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中沼气肥的卫生学标准要求后通过罐车运至周边农田蔬菜种植区用作施肥,不外排。固废中病死猪使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置,猪粪、饲料残渣、沼渣通过好氧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1、施工期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①环境空气影响

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会产生施工扬尘,会对场外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施工工程机械使用以柴油为主的燃料,施工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2等,会使施工场地附近局部地方大气环境受到时段性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硬化路面、喷淋洒水等措施,对运输车辆使用封闭车清运工程渣土等措施,可大大减轻 TSP 的污染。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大气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在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②地表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主要职工洗漱、粪便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NH3-N 等;施工废水主要为各类机械、运输车辆日常清洗等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结构养护废水等,其中污染因子主要为SS和石油类。

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食宿,施工作业要求项目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沉砂池,将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少量清洗废水引入沉砂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清洗及降尘。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作业污水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

③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材料运输车辆为大、中型车,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种类较多,且源强高,在距施工机械距离5m处噪声值为85~105dB(A)

施工机械噪声在无围挡情况下,昼间、夜间各类施工机械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等效声级贡献值分别在100m300m以后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拟建项目主要施工场地距离最近的村庄为项目厂界东北侧650m处的啊永甸村村,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主要有砂石、废木料、废钢筋等废弃材料,分类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出售给有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应收集后运至红田村垃圾清运系统集中统一处理。通过合理妥善处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①环境空气

营运期污染物主要来自猪舍、污水处理站及堆肥场排放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猪舍、污水处理站、堆肥场,企业应加强管理,采取定期对猪舍进行打扫清理等除臭措施,在采取相应的除臭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地表水

项目废水包括猪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堆肥场渗滤液、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BOD5CODNH3-NTPSS 等。

③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场区猪舍、各类水池、排水管道、安全填埋井防渗措施不足及废水非正常情况下排放,而造成废水渗漏污染;生产设施基础(如固废堆存) 及废水处理设施防渗措施不足通过裂隙下渗污染地下水。

场区污水处理站、安全填埋井等设施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防渗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175px/s要求进行,污水处理站沼液通过罐车运至周边农田蔬菜种植区灌溉施肥,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

④噪声

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猪群叫声、猪舍风机、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 65~90dB(A)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经噪声减缓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基本没有影响。

⑤固体废弃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猪粪、病死猪、卫生防疫废物、沼渣污泥、生活垃圾等,饲料残渣、猪粪统一收集进入场区的堆肥场,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进行无害化处理,卫生防疫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沼渣污泥堆肥作有机肥料综合利用, 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木旧村垃圾清运系统集中统一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工程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反馈意见表格见附件1

五、反馈方式(通过邮件或邮寄)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周庆(13211608968

Email42975196@qq.com

建设单位: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罗总(18608841888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1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docx



建水有为养殖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